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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张治中 见习记者 周美娇 通讯员 艾旭)少年小刚主动向大爷王某鞠躬道歉,大爷笑着说:“孩子,你们接着比赛,我在旁边看你们打球。”一场因篮球场地引起的冲突在南召县公安局玉兰新村警务室民警李煜昂等人的及时调解处置下,双方握手言和。
位于云阳镇鸡河西畔的玉兰新村文化广场,是供居民休闲娱乐的一片的绿化空地,具有篮球场、戏台、文体中心、游园等娱乐健身设施。因此,吸引了附近热爱打球的年轻人经常聚集于此,以球会友。
5月6日17时许,居民小刚和另外几名同学约定要进行一场篮球比赛,于是一群年轻小伙来到玉兰新村文化广场打篮球。正当小刚和他的小伙伴们进行篮球比赛时,王某拍打着篮球,进入了篮球场,要进行投篮。小刚认为王某影响了他们的篮球比赛,而王某认为篮球场是公共娱乐场所,小刚等人每天在此打篮球,占用了场地,严重影响了自己和其他居民们在篮球场旁的健身器材处健身,二人因此发生了争吵。年轻气盛的小刚一气之下,就把王某的篮球扔到了一旁,王某遂把一辆摩托车停放在了篮球架下,以阻止小刚等人继续打篮球。
正当双方僵持之时,玉兰新村警务室社区民警李煜昂等人及时赶到了篮球场,对双方的行为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并在他的劝导下,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不当之处。李煜昂又向双方解释,广场本就是为服务居民群众而建设,每一位居民都有权利来进行休闲活动,否则就失去了本身价值。
经过民警的耐心调解,小刚认识到了自己不能自私的“霸占”篮球场,只顾自己娱乐,应让其他人也有使用篮球场休闲娱乐的时间;王某也认识到了自己作为一名长辈,不能和小孩子们“斗气”、抢场地,应当鼓励支持年轻孩子们多进行体育运动。
一场因篮球场地引起的冲突在社区民警的及时调解处置下,双方握手言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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