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职责公司LLC.:
有限职责公司不是像公司那样的独自的税务实体。
相反,它被称为“经过”实体。
任何运营收入或丢失均为业主“经过”,并每年陈述个人所得税报税表。
任何应缴税款都在个人层面付出。
每年有限职责公司成员的分配股份依照会员利益的百分比区分,IRS对每个成员进行对待,就像收到他/她的整个年度分配股份相同。?
成员有必要对其悉数分配股进行交税,不管奉献职责公司是否实践向成员分配悉数或任何金钱。
这种税收规矩的实践意义在于,即便成员在有限职责公司中取得赢利(部分或悉数分配)来购买库存或扩展事务,他们依然需求对该部分的赢利去交纳相关的税费。
别的,虽然有限职责公司在公司商业层面上不需求付出联邦税,但一些州却强加一年一度的有限职责公司收费,并且不是收入相关的。这被称为特许运营税。
加利福尼亚州每年有一个800美元的“最低专营税”。
因而,关于有限职责公司的外国企业家,他/她需求发表有限职责公司的收入,并每年交纳个人税款。
假如他/她期望将资金留在有限职责公司进行公司扩张和运营,那么他们依然需求为该部分资金承当税款。